發票專用章的幾類注意事項
點擊數:19272015-09-22 09:37:39 來源: 合肥公司注冊
新《發票管理辦法》實施后,都需要加蓋新版的發票專用章,財務專用章和舊版的發票專用章都已經退出發票的舞臺。關于發票專用章,你可能還有不知道的事。
1.哪些聯次需要蓋章?
根據《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的規定,通常需要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。但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比較特殊,除需要在發票聯上加蓋印章外,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〉注冊登記聯加蓋開票單位印章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2006〕813號)規定,需要在注冊登記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,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2006〕479號)規定,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。
2.是否有不需要蓋章的發票?
有部分發票是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的,比如:目前在上海范圍試點稅控收款機卷式發票,該類發票上已打印納稅人名稱(即收款單位名稱)、納稅識別號,為方便納稅人開具操作,該類發票開具時不加蓋發票專用章。
再如: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的規定,鑒于營改增試點尚處于過渡期內,且汽車客票調整改革方案正在擬定之中,因此在汽車客票調整改革到位之前,暫不加蓋發票專用章。
3.財政票據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?
發票專用章是在稅務部門備案的,用以開具發票的專用印章,發票外的其他票據不能加蓋發票專用章,財政票據可以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或收費專用章。
4.代開發票是否蓋發票專用章?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2004〕1024號)的規定,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,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;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〈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(國稅發〔2004〕153號)規定,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收款方應在代開專用發票備注欄上,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,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。